德阳技师学院集团
2025年职业院校教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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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职业院校、技工院校:
? ? ? ? ?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》《中共中央.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要求,加快推进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及技工院“一体化”教师队伍高质量建设,健全教师标准体系,德阳技师学院集团特在德阳安装技师学院举办“2025年职业院校教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认定对象:
各中、高职院校以及技工院校在职教师。
二、认定工种:
装配钳工、机械设备安装工、电工、电气设备安装工、电梯安装维修工、冲压工、汽车维修工、起重工、钢筋工、砌筑工。
三、认定级别:
1.装配钳工、机械设备安装工、电工、电气设备安装工、冲压工、汽车维修工可认定等级为初级(5级)、中级(4级)、高级(3级)、技师(2级)、高级技师(1级)。
2.电梯安装维修工、起重工、钢筋工、砌筑工可认定等级为(5级)、中级(4级)、高级(3级)。
四、报名及认定时间:
1.报名时间:3月8日至7月8日。
2.认定时间:7月底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
五、申报条件:
(一)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五级/初级工
1.年满16周岁,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。
2.年满16周岁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。
(二)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四级/中级工
1.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。
2.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/初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。
3.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(三)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三级/高级工
1.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。
2.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。
3.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4.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5.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,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6.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。
7.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(四)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二级/技师
1.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。
2.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,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3.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4.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。
5.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、技师班学生。
(五)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一级/高级技师
1.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。
2.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,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3.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六、认定费用
鉴定、认定、考核 ? (工种) ? | 理论 考试费 | 实操考核费 | 综合 评审费 | ||||
初级 | 中级 | 高级 | 技师 | 高级 技师 | ?技师 300 ?高级技师 400 | ||
装配钳工 | 初级 30? ?? ? 中级 35 ? 高级 40 ? 技师 50 ? 高级技师? ?? ? ? 50 | 170 | 220 | 270 | 320 | 320 | |
机械设备安装工 | 170 | 220 | 270 | 320 | 320 | ||
电工 | 170 | 220 | 270 | 320 | 320 | ||
电气设备安装工 | 170 | 220 | 270 | 320 | 320 | ||
电梯安装维修工 | 170 | 220 | 270 | ||||
冲压工 | 170 | 220 | 270 | 320 | 320 | ||
汽车机械维修工 | 170 | 220 | 270 | 320 | 320 | ||
起重工 | 170 | 220 | 270 | ||||
砌筑工 | 140 | 190 | 240 | ||||
钢筋工 | 140 | 190 | 240 | ||||
备注 | 单位:元 |
七、认定方式:
1.理论知识:机考。考试成绩达60分者为合格。
2.实际操作:以现场实际操作形式进行考核。考核成绩达60分者为合格。
3.单项科目考核不合格者,缴纳相应补考费后,可进行一次补考。
八、证书核发:
职业技能认定成绩合格者,颁发全国通用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》;证书查询网址(国网):http://zscx.osta.org.cn/。
九、认定所需资料:
1.如实填写《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》一份,并完成表中相应签字和盖章。
2.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张。
3.交20KB以内JPG格式电子版一寸证件照一张,并以身份证号码命名。
4.交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。
5.交原等级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。
6.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。
7.工龄型申请认定人须另交社保证明一份。
十、地址及联系方式:
1.地址:德阳市沱江西路555号
2.业务部门:德阳安装技师学院继续教育学院(继续教育中心501室)
3.联系电话:0838-2873892 ? ? 0838-2870489
4.联系人:王 ?宇13678388992 ? ? ? 任 旭15228491118 ?
? ? ? ? ? ? ? ? ? ? ?王 辉13881015621 ? ? ?曹亚君132198887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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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二五年三月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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